《广东省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部分工作要点

作者: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5年04月30日点击数: 次

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了《广东省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总结了2014年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预测了2015年度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并对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部署。现将方案部署的2015年部分工作要点概略介绍如下:

一、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方案要求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地级以上市2015年应至少安排1处典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实时监测试点,争取在2年内全面完成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项目建设;粤东西北地区各地级市2015年应编制完成本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项目实施方案并落实好项目经费,争取在23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配合做好广东省重点地质灾害自动监测系统示范项目建设。省国土资源厅将选择100处威胁10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三维空间数据采集工作,推进全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二、地质灾害专项调查

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今年计划安排专项资金在揭西县、乳源县、饶平县、信宜市、新兴县5县(市)开展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珠江三角洲部分地区(含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江门市)各地级以上市今年要落实专项资金,安排全市或不少于1个县(市、区)开展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广州市、佛山市要率先开展全市11万~15万城市地质灾害风险区划调查评价工作。

三、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和治理实施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筹措资金,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加快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与治理工作。提出实现珠江三角洲地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与治理的比例不低于15%、其他地区不低于10%的目标。

(局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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